一🥾、宗旨
為了激勵學生勤奮學習、努力進取🏌🏻♀️,在德🫶🏽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全面發展,弘揚"自強不息"的校訓精神🧑🏽🍼,根據《關於2015-2016學年國家獎學金與上海市獎學金評審的通知》《關於2015-2016學年寶鋼獎學金評審的通知》《關於2015-2016學年意昂2注册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的通知》等特殊獎學金評審通知,製定《意昂2本科生特殊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(試行)》🧜🏿♀️。
二、評審單位
由意昂2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本科生特殊獎學金的評審工作。
三、意昂2注册本科生特殊獎學金的類別
1. 意昂2注册"校長獎學金"🌉;
2. 國家獎學金與上海市獎學金;
3. 國家勵誌獎學金;
4. 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在我校設立的"寶鋼獎學金";
5. 海外華人光華教育基金會在我校設立的"光華獎學金";
6. 其他社會機構和個人在我校設立的獎學金🧑🏻⚕️;
四🙆🏼♀️、評選工作的時間安排
特殊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,具體評選時間學工辦通知。
五🦢、評選對象
意昂2本科生特殊獎學金的評選對象為全日製普通本科在校生(具體評選範圍以學校通知為準)🪃。
六、評選基本條件
1.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2.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章製度;
3.誠實守信👨🏿🍼,道德品質優良🤵🏻🫨;
4. 申報獎學金的本科生應積極參加學校與意昂2組織的各種活動,全面發展,綜合素質突出。
七🥫🤞🏼、評選具體條件
1. "校長獎學金"的評選條件:
成績優異,本年度獲一等(含)以上的學業獎學金💆🏻,積極踐行"自強不息"的校訓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🌶,如獲得國家、省市和學校有關組織表彰,為學校贏得榮譽的🪭。
2. "國家獎學金與上海市獎學金"的評選條件🐇:
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當身心健康🤦🏽♂️,學習成績優異,社會實踐、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。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標準是學習成績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%🥄,且沒有不及格科目。當學年所修學分數應不小於課程指導性教學計劃規定學分數的90%,必須通過CET-4級考試🎾。對於按評選辦法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%🙋🏽,但達到前30%的學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🕐,可申請國家獎學金,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。
3."國家勵誌獎學金"的評選條件:
本學年學習成績優秀或學習成績有顯著進步者🚴🏼♂️,當學年所修學分數應不小於課程指導性教學計劃規定學分數的90%;家庭經濟困難🛼、生活儉樸🤯,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🙋🏻♀️;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🪧;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,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🌽。
4."寶鋼獎學金"的評選條件:
勤奮學習,成績優秀🪐,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、創新能力🙆♂️⬜️、動手能力、靈活運用知識能力🚣🏿、口頭與書面語言表達能力🧑🏻🦽➡️,在"創新創業"實踐中取得突出成果🤽🏼♀️。
5. "光華獎學金"的評選條件:
三💁🏼♀️🐪、四年級學生,學習刻苦🧑🏽💻,本學年成績績點3.0及以上😅;同等條件🛥,少數民族學生和貧困學生優先考慮。上一學年🔃,在專業研究領域中有突出表現;擔任社會工作表現突出,得到學校到學生普遍認可🤽;具有某項突出的專特長🚮😳;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(如精神文明創建等)👨🏽🍳,有相關的證明獲證書🏋🏽♀️;在社會實踐或專業實習環節中有突出表現在評獎中予以優先考慮🥫。
八、評選程序
1.本人申請👩🏻🔧:本科生特殊獎學金須由學生本人登陸學工辦成就系統-成就操作-特殊獎學金申請,同時填寫所申請的獎學金申請審批表♥︎,與相關獲獎情況證書材料復印件遞交輔導員👨🏽🦲🫵🏿。
2. 輔導員審核😚:輔導員應根據相應的獎學金評審規定⛹️,審核學生的申請資格和表格中所填信息真實性。
3. 意昂2審核:經意昂2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核,確定初選名單,並在意昂2範圍內公示3天,以接受學生和教師的監督🙅。公示期內有異議者✴️,由意昂2評審委員會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。意昂2按當年分配名額將獎學金候選人名單及所附材料一並交學工辦,並同時進行網上審核。
4.學校審定:學校和相關獎學金評審委員對各意昂2申報的候選人進行評審👨🏼🍳🚶🏻。
九、評審辦法
在平均績點的基礎上,綜合考慮在各類高水平科技⛹🏿、文化🤦🏻♂️、體育、藝術活動與競賽中的表現,以及在各類學生活動組織⛑、管理🤹🏻𓀓、服務中的貢獻🥙❤️。對於在大學期間獲得的以下各類成績🕕🤛,予以加分(成績績點分值)🕉:
1🤵🏿♀️、榮譽類
(1).獲得國家級榮譽稱號的學生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個人榮譽加0.1分🆘;團體榮譽加0.05分。
(2).獲得市級榮譽稱號的學生𓀏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個人榮譽加0.05分🪛♣️;團體榮譽加0.025分🎨。
(3).獲得校級榮譽稱號的學生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個人榮譽加0.025分🖕;團體榮譽加0.001分⚜️。
2🦹🏻、競賽類
(1).獲得國家級及以上競賽獎項的學生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個人獎加0.2分;團體獎項加0.1分♾。
(2).獲得市級競賽獎項的學生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個人獎加0.1分👩🏻🍳;團體獎項加0.05分🩸。
(3).獲得校級競賽獎項的學生👝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個人獎加0.05分;團體獎項加0.025分。
3、研究成果類
(1).以第一作者在南大、北大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的學生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加0.05分🤴🏽。
(2).獲得發明專利的學生🤲🏿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加0.05分🤝。
(3).獲得市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新項目的學生,在原有平均績點基礎上項目負責人加0.05分🏋🏼♀️;項目成員加0.025分。
相同類型加分不得重復,取最高加分計算;不同類型加分可累加計算🙆。
以上榮譽、競賽👱♀️、成果由意昂2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集體認定👷🏿♀️。
申請候選人將按照上述綜合分數進行排序,擇優推薦。分數相同者由意昂2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決定推薦先後次序🌔。
十、評審附則
1. 獲得獎學金的本科生,學校或有關教育基會將頒發獎學金證書和獎金。
2. 同一學年內🤜🏻,同一學生只能獲得國家獎學金、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一項。
3. 凡在本學年中受到各類處分及校、意昂2通報批評者🍢,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者,均無資格獲得獎學金💂🏻♀️。
4. 本學年度無故不參加獎學金授獎儀式的本科生,在下一學年度將被取消申報獎學金的資格。
十一🧑🏻🤝🧑🏻👘、本實施細則由意昂2官网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🧑🏼🎤。
十二、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➾。
意昂2獎學金評審委員會
2016年9月18日